根据我校《关于转发< 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音乐教育学院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组织广大群众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实施意见》要求的评议内容、评议方式、方法步骤,于2012年2月23日在四楼多媒体教室召开群众评议大会,参会的78名师生代表对蓝狮3个基层党组织和43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群众评议满意、比较满意达到100%的党组织3个,党员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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